核心提示:谷歌中國公司在涉稅問題事發(fā)后,曾對媒體表示,“我們相信,我們一直都在遵守中國的稅收法律?!?/span>
臧倩 上海報道
互聯網巨頭谷歌(Google)在中國惹上了新麻煩。
據《經濟日報》3月31日報道,谷歌在華的3家關聯企業(yè)存在涉稅違法行為。
這三家企業(yè)分別為咕果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下稱“咕果公司”)、上海構尋廣告公司(下稱“構尋公司”)和谷歌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下稱“谷歌中國”)。
上述公司的涉稅違法行為包括:使用假發(fā)票、將無關費用如“按摩費”等列入成本、不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營業(yè)稅等問題,涉及稅款4000多萬元。
而在本報記者追查構尋公司涉稅問題時,另一問題也隨之浮現:有多家中介代理公司向記者表示,可以提供上海構尋廣告公司的發(fā)票,并且可以先開票、再打錢。這些公司聲稱,與構尋廣告公司開展此類發(fā)票包銷業(yè)務已有多年。其中一家中介公司更向記者透露,單月開票的最大金額可達到5000萬元。
本報記者就此致電構尋公司及谷歌中國公司,對方未予置評。谷歌中國公司在涉稅問題事發(fā)后,曾對媒體表示,“我們相信,我們一直都在遵守中國的稅收法律。”
神秘的“關聯交易”
據新華社報道,谷歌目前在華共有四家獨資子公司:分別是谷歌中國、雙擊軟件技術方案(北京)有限公司、咕果公司和谷歌廣告(上海)有限公司,另有一家合資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此次有涉稅問題的兩家獨資子公司,分別是谷歌中國和咕果公司。
其中,咕果公司曾是谷歌中國進入上海的“前哨站”,早在2005年4月,谷歌愛爾蘭公司全資投入720萬美元,在上海注冊了咕果公司。而“正牌”谷歌中國公司則為谷歌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在北京注冊,注冊資本同樣為720萬美元。
此次涉稅風波中,上海構尋廣告公司與谷歌中國并沒有直接股權關系。工商登記資料顯示,構尋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冊資本200萬人民幣,股東為兩個自然人,主營范圍涉及廣告設計、制作、發(fā)布等。
據一位谷歌廣告銷售人員介紹,構尋公司曾為谷歌中國的全資子公司,承擔著谷歌中國廣告款的收取及開具發(fā)票的工作。2010年5月1日,谷歌將廣告推廣業(yè)務整體搬遷至北京,而構尋公司則并入谷歌廣告(上海)有限公司。
根據2009年構尋公司財務年報,公司的前兩大應付款單位分別為谷歌愛爾蘭公司和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末,共欠上述兩單位約8.1億元款項尚未支付,占公司總應付款的93.22%——側面印證了構尋廣告公司為谷歌中國收取廣告代理費用,而由谷歌中國提供廣告服務這一事實。
據《經濟日報》報道,谷歌在中國的三家公司,涉及不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營業(yè)稅。由于谷歌愛爾蘭公司為境外企業(yè),在其向構尋廣告提供互聯網廣告服務支持時,需按照相關營業(yè)稅條例,由構尋廣告公司代其繳納營業(yè)稅。
而在構尋公司2009年年報中的一筆“代扣代繳稅金”的類目,引起了稅務人員的注意。該年報顯示,上海構尋廣告公司在2009年尚有一筆總金額為4791.4萬元的代扣代繳稅金尚未支付,占公司其它應付款項的83.18%。
據一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司稅務專員介紹,目前國內對代扣代繳稅金的管制頗為嚴格,只要服務的提供方或接受方中任何一方在中國境內,則公司向境外企業(yè)匯出服務費用時,必須首先扣除5%的營業(yè)稅,在人行或外管局提供完稅憑證的基礎上,才能將具體款項費用匯出。
“因此,理論上而言,上海構尋廣告公司必須先將相關規(guī)定涉及的5%的營業(yè)稅扣除后,才能將相關服務款項匯給境外服務提供方,因此代扣代繳類目應見于一個公司的其他應收款項,列于其他應付款項,確實不符合慣常做法?!鄙鲜鰰嫀熓聞账耸勘硎尽?/p>
另一種可能的解釋是,由于構尋公司與其第一大應付款對象——谷歌愛爾蘭公司為關聯交易方,因此公司在尚未支付款項給谷歌愛爾蘭公司時,相關應繳納的營業(yè)稅稅金也變?yōu)榱藨犊铐棥?/p>
事實上,構尋公司在2009年就曾受到上海地稅局的處罰。根據滬地稅浦罰告【2009】106號稅收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補提2007年度收到的借款利息收入的營業(yè)稅及附加81309.8元。
“一般涉及企業(yè)借款利息收入的營業(yè)稅附加,最普遍的情況是公司與關聯企業(yè)之間存在低息或無息的資金拆借,在稅務部門例行檢查時被認為無法作為關聯交易,需支付相應的利息收入的營業(yè)稅。”上述會計師事務所人士表示。
代開發(fā)票?
除未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營業(yè)稅外,谷歌中國的涉稅問題,還包括使用假發(fā)票、將無關費用如“按摩費”等列入成本。
據咕果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前員工介紹,按摩服務是谷歌向員工提供的員工福利之一?!肮雀柚袊騺砭鸵云渫晟频母@麠l件著稱,這確實是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具體開支。”
而有關稅務工作者則表示,目前對于企業(yè)福利費的稅收標準認定,通常以企業(yè)提供的員工工資的14%為上限,若超過部分,則不能作為公司運營成本扣除,必須繳納營業(yè)稅。
根據咕果公司2009年年報,咕果上海公司共實際發(fā)生福利費用6690443.47元,可稅前抵扣的福利費6688622.28元,應納稅調增1821.19元。
而另一方面,公司年報指,2009年咕果上海公司共需支付的員工工資總額為40304695.80元,若按14%的標準計算,則實際可抵扣的福利費應為5642657.4元。至截稿時,記者未能聯系到咕果公司對這一數據的具體計算方法作出回應。
而在記者追查上海構尋廣告涉稅問題時,另一問題也隨之浮現:有多家中介代理公司向記者表示,可以向記者提供上海構尋廣告公司的發(fā)票,并且可以先開票、再打錢。
多家代理公司均稱,與上海構尋廣告有限公司簽訂有發(fā)票銷售的相關合同,構尋廣告公司向中介代理承諾可以提供一定量的公司發(fā)票,而中介代理公司則負責此類發(fā)票的銷售,據其中一家中介商介紹,單月開票的最大金額可達到5000萬元。
這一說法未得到構尋公司的正面回應。但多家代理公司均表示,與構尋廣告公司開展此類發(fā)票包銷業(yè)務已有多年。
監(jiān)管盲區(qū)
除了已披露的稅務問題,更多由谷歌廣告等互聯網電子商務帶來的稅務問題,由于仍缺乏相關立法,而處于長期“三不管”狀態(tài),變成了稅收的“灰色地帶”。最典型的表現,即Google AdSense廣告發(fā)布制度帶來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如果一個網站加入Google AdSense計劃,即成為谷歌的內容發(fā)布商,作為內容發(fā)布商可以在自己網站上顯示谷歌關鍵詞廣告,谷歌根據這些廣告被點擊的次數向網站主支付傭金。
僅2010年第一季度,谷歌公司就從AdSense計劃中獲利20.4億美元,占其總營收的30%。
此次谷歌中國稅務問題的暴露,也引起了加入Google AdSense計劃的眾多中國網站主的不安。
“目前網站主通過AdSense計劃獲得的收入,是不用繳個人所得稅的。但現在谷歌中國因稅務問題被查,會不會追究我們發(fā)布者的個人所得稅問題?”一個參與谷歌中國AdSense計劃的網站主不無擔心地問。
據該網站主介紹,由于支付方式的限制,目前網站主發(fā)布谷歌相關廣告的收入所得,多是通過西聯還款支付的方式從境外直接匯往境內。西聯支付為一家國際性的特快匯款公司,是Google Adsense 向個人廣告發(fā)布者支付相關費用的主要渠道。
當Google Adsense支付廣告展示費用后,相關的網站主第二天即可憑有效身份證件,前往郵局或銀行辦理匯款接收。
正由于此種匯款方式直接將款項支付到個人,且西聯匯款僅是一種支付渠道,在整個過程中,谷歌公司、西聯匯款或終端銀行、郵局都不會對款項進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而個人所得稅的自行申報顯然有欠約束力。
上述網站主稱,“現在我們擔心的,正是以后AdSens收入也會被強行交稅”。
谷歌AdSense計劃帶來的個稅申報問題,仍只是互聯網行業(yè)稅收監(jiān)管問題的冰山一角。“如谷歌廣告、淘寶等電子商務的興起,帶來了稅收界定上的困難,因為電子商務都是虛擬交易,無實物的流轉,尚沒有具體的法規(guī)可以進行相應的監(jiān)管?!鄙鲜龆悇諏I(yè)人士表示。